检测公司扎实开展“3.23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

2025-06-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公司以“3.23”安全生产警示日为契机,组织广西石化、吉林石化、塔里木二期、伊拉克等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公司领导班子严守“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HSE监管片区负责制,带头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学习,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深入查找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持续强化对公司“保命条款”和中油工程“五个零容忍”制度的贯彻落实,压实项目“一把手”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员安全质量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所属各项目以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人人SAFE”文化手册的宣贯和学习,切实组织放射源作业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关注设备使用情况、存储环境及操作流程等重点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并限期整改,确保"每一步规范、每一环安全"。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质量活动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高效收集活动相关资料、及时掌握一线动态,公司采用二维码线上报送的方式,扫码上传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影像资料,极大简化了信息反馈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此次“3.23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公司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安全责任。下一步,检测公司将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夯实本质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一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牟雪枫 薛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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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和保密性承诺

  为确保洛阳中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检测活动过程中,保持机构的独立性,保障检测过程及其结果的公正性和客户信息的保密性,持续满足CNAS-CL01及其在相关领域应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TSG Z7002-2022等CNAS认可规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文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出如下声明承诺: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各类检测活动,充分执行合同、标准、方法和规程的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不受商业、财务、行政和其他方面利益的干预或影响,确保检测结果可靠,并对每份报告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公司强化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业务素质,所有人员在实施检测活动过程中,不徇私舞弊、偏袒或弄虚作假,不受奖惩、时间期限、设备、人力、技术资源和客户关系等来自内外部的压力而影响检测结果。

  3、公司站在第三方立场,所有检测活动均独立于所涉及的各方,各级人员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等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4、公司各级人员对在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客户信息将予以妥善保管,并保密。拟在公开场合发布的信息(除非客户已经公开发布)应事先征得客户的许可。依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拟透露客户保密信息的,都将拟公开的信息通知相关的客户或个人,除非法律禁止。

  5、公司从客户以外渠道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时,在客户和公司之间保密。除非信息的提供方同意,公司为信息提供方保密,且不告知客户。

  6、公司完全实施向委托人承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并严格遵守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和保密,杜绝一切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7、公司除开展委托人的检测任务之外,不得利用委托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进行有违公正性的一切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贸易等活动。

  尊重客户、一视同仁、公正对待是我们工作的永恒宗旨,对于上述承诺的执行和落实,公司诚恳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公司总经理:李